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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小说网 www.78xs.cc,龙之眼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天色微明,晨光刚刚透入这间屋子里来,屋子年青的主人还在熟睡,那么,我们就趁机先来看看这是栋什么样的房子吧。

    房子是用木材搭建的,有些粗糙,但十分坚固。而且使用的全是没有除去树皮的一棵棵只去掉了枝叶的大树,所以这所房子也就显得比一般的木屋要大上几倍。房子分为两间:厨房和卧室(这里没有客厅是因为主人没有可以在房子里招待的客人,他一般把门前的广阔草坪当作客厅来使用),上面还有一个阁楼,被主人当作贮藏室使用。屋子里的家具也和房子本身一样十分简朴,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厨房里的锅灶而已。

    和这一切比起来,屋里的陈设品和装饰品却又奢华的叫人咋舌。

    在主人粗木造的睡床边,有一座飞龙的雕刻品。它虽然比真正的飞龙小得多,但也有一人半高。是用整块的绿玉雕刻而成,在龙头上有两块原本玉石含有的杂质,被雕刻者别具匠心地处理成了龙的眼睛。一只活灵活现,霸气逼人的红眼绿龙就站在了人前。如果有精通古玩的人在这里,会告诉你这是数百年前一位帝王的心爱宽大物,几经战火消失在历史中的无价之宝。但它在这间屋子里显然并没有受到重视,雕像上乱七八糟地搭着几件衣服,这说明难道,难道主人竟是把它当作衣架来使用的在宽大的屋子里,还有其它几座大型的雕刻品。不论是人物还是飞禽走兽,不论是宝石、玉石、大理石还是黄金,都是出自名家之手,都是在历史中留下过痕迹的,专家们叫得出名字的宝物。但它们的命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受尽了主人的冷落。

    另外主人的日常用品,也都是诸如东方古国的瓷器或群山之国的玉器之类的东西。黄金的水盆和暖玉的拖鞋就忠实地在作脸盆和拖鞋。木板桌子前放的是宝石镶嵌的、古代国王的御椅(主人为了坐起来舒服,铺了厚厚的皮垫),桌子上放着黑玉的墨水瓶和精巧的白银书架。顺手用来当作镇纸的一枚玉玺,压着主人未看完的书册,那是一本金页玉字的、古代神官们拥有的魔法书。主人对它的态度倒十分公平——它完全被当作一本“书”看待,他看得十分认真,书上还有用笔作了记号的地方。

    在屋里四面墙壁边各立着一根玉柱,柱子雕作风、水、火、地四大精灵的形象,各自捧着一颗光彩夺目的夜明珠。主人大概并不喜欢夜间睡眠时还有光线打扰,把它们全部用布罩了起来。

    在屋子里各种贵重摆设不计其数,但主人不但并不珍惜它们,反而觉得很麻烦,都乱七八糟地堆放在一起,并且常常因为它们侵占了空间而抱怨。比如那颗翡翠西瓜就因为和真正的西瓜混在了一起而被他一刀劈开,之后咕哝了一阵子“为何不能吃”之类的话,就扔进了贮藏室(他总算还尊重赠送给他这件礼物的朋友,没有直接丢进垃圾堆里)。

    作为贮藏室的阁楼上更是堆满了东西:一枚就可以卖到数千枚现代金币的古代钱币随便堆了几堆,其中还掺杂着钻石、蓝、红、绿等宝石,精工镶嵌了种类珠宝的戒指超三百枚,堆在钱币的旁边。一条用珍珠穿缀成的床帘是古代一位女王的最爱,主人试用过一夜后就用藤蔓捆着丢进了阁楼角落

    屋子里被主人真正重视的,只有墙上悬挂的几柄宝剑(虽然这些剑鞘上也装饰着价值不菲的宝石,但看看贮藏室里那些比它们华贵上几倍的宝剑就不难明白,主人重视的绝对不是剑鞘,而是里面的内容),它们每天都得到主人精心的擦拭,和其它的东西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阁楼上堆了这么多重(注意,不是贵重)东西,屋顶不会突然塌下来吧?”这是主人最近在常常担心的事情。他已经在打算另外建座房子,用来专门放置这些不断增加却又不方便丢掉的东西了。

    这座房子里的东西科比任何一个贪婪的守财奴能聚集的还要多,但他们的主人则比一个在河边随意丢弃鹅卵石的顽童还更加不在意它们。

    “乒乒!”

    窗户被敲击的声音叫醒了我们的主人。睁开眼,金色的眼眸扫视了一下屋子,发现声音的来源后,他打开窗子,清新的空气和一颗龙头一起进到屋子里来。

    “早安。”

    “早安,黑焰。”他搂住黑龙的脖子问候。

    到了这个时候,我想大家已经明白,屋子的主人就是金眼的龙族战士昊风龙行了吧。

    来到门前的草坪上伸展四肢,与飞过的飞龙们互道早安。

    “早啊,昊风。”

    “早啊,白英,红风!”

    “早安!”

    “早安!要带孩子们出动练习飞行吗?”

    “是啊,小孩子要多练习才行啊。”

    天气晴朗,云雾山一片祥和景象,飞龙们开始了一天的生活。昊风龙行吃着黑焰为他采来的水果(其实它是带来了一棵长满水果的树,汗黑焰你这样破坏大自然可不好啊),心中对这一天的开始满意极了。

    有一句古代谚语:“象只龙一样守候着财宝”被用来形容守财奴,同是也说明了,龙,是一种非常喜欢财宝的生物。

    飞龙们也能自己制造财宝,比如它们可以轻易地取得火山口内壁上的宝石或千山雪山之巅的冰玉,但它们更热衷于发现和收集财宝:“发现”人类或其他种族的藏宝之地,然后把它们“收集”到云雾山来(其实就是偷和抢)。一旦落入飞龙们的眼睛,就算是精灵和矮人也很难保护这些东西。当年对光明王的一顶王冠,就曾经被一只飞龙从他头上掠去,后来在金龙王的调停下,圣光明王用了和那只飞龙身体一样重的金币才将王冠赎回。(这个故事被载入了史册画入了壁画,代代流传。)

    飞龙们发现的财宝如果条件允许,它们会运回云雾山,藏在自己的洞穴或某个地方。也有些时候,它们会在发现宝藏的地方呆下来,苦苦守护这些东西。直到它改变了主意或死去(比如被寻宝的勇士杀死,又创造出一个勇士斗恶龙的传说)。

    对于这样的传说,昊风龙行是很不以为然的。如果说飞龙们没有创造这些财宝就拥有了它们而被当作“恶龙”的话,那么那些“勇士”那些最初藏宝的国王或巨富,他们又有谁真正创造了这些呢?创造这些的不是那些已经消失在时间中的,默默无闻的工人或工匠们吗?飞龙们去拥有这些,和那些国王、勇士又有什么不同?至少飞龙们不会用这些来挑起战争或欺压别人吧。它们只是很单纯的喜欢“财宝”这种东西而已。(他当然是站在飞龙们这边说了。)

    因为飞龙们的这种爱好,云雾山也就成了世间最大的藏宝库。这里的每一个洞穴,每一处山谷,甚至每一块岩石下面都可能有飞龙们藏下的东西。而且,飞龙们虽然对觊觎它们宝藏的其他种族十分凶暴,对于同类到不吝啬。在云雾山,彼此炫耀、交换、赠送宝物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就连昊风龙行这样对宝物不感兴趣的,也陆陆续续得到了大批的宝物。虽然他不需要这些,但朋友们的好意还是让他无法谢绝。

    其实,昊风龙行有时还是用得到这些财物的。他不是飞龙,不能几年不吃东西,也不能食用火山的火焰或骤风,而且他也不喜欢生吃野味或天天以水果维生;他更没有天生的皮甲,也不天天能栖息在山洞或树梢过夜总之,他再怎么以龙族自居,起居饮食也得按人类的方式。每十几天一次,昊风龙行会在绿炎或阳暮的陪伴下去人类的城镇购物。那个时候,金币就成了不或缺少的东西。但这并不表示他会喜欢屋子里总堆着一大堆金币。因为当他表示需要时,几位飞龙朋友给他送来了差不多屋子那么高的金币堆。于是最近他也开始学着飞龙们的样子拼命把那些东西送给其他飞龙,以减少它们占用的空间,像这样作的结果,往往是得回了另外一堆回赠的“垃圾”

    “唉!”昊风龙行看着脚边的一盒未加雕琢的宝石和一匹真正马匹大小的玉马叹口气。他在几天前把银送给他的一座挂满宝石水果的黄金树转送给了希冠,今天刚刚吃过早饭,希冠就带了这些东西来给他:“昊风龙行,这是几件小东西——上次的宝石树太漂亮了。”

    “小东西?”对飞龙们来说是吧。昊风龙行无奈的拖着玉马往屋里走“这个东西不是比起宝石树来占地方要更多吗!”

    “昊风。”一只暗红色的飞龙落在昊风龙行的身边“好棒的马啊!雕刻的很精美呢!我已经有十六匹玉马了,就是没有这样的。”

    昊风连忙说:“阳暮,你喜欢就带走好了。”

    “真的可以吗?”红飞龙高兴地说“我刚好有一些翡翠”

    “啊,阳暮,如果可以请给我些这样的宝石吧!”昊风给它看盒子里的宝石“我,我想学着雕刻呢!”(其实是这些东西占用的地方会比较少)看着红飞龙高兴地带着玉马离去,昊风暗暗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如果他知道第二天阳暮会给他带来一块巨大的上等翡翠原石,他大概就笑不出来了。

    把宝石扔进杂物堆,带上心爱的宝剑和黑焰一起来到云雾山最高的山峰。

    在山顶上的练习是昊风龙行风雨无阻的功课。虽然完全不记得过去的事了,但当昊风龙行手里握着剑时,就会感到一种无以伦比的熟悉感,仿佛从自己的手里就是应该持着剑生活的。当舞动剑,当运用身体中自然的反映出的一招一势时,总会有什么影子从脑海里滑过明明在很近的地方,却记不起来或许记不起往事也好吧?昊风龙行每次都这样安慰自己。是的,飞龙们不会害我的,它们不希望我知道的,我还是不要去追问了吧。

    太阳升起以后,练剑练的有些累的昊风龙行在山顶坐下来,他靠在黑焰背上,看着几只幼龙玩耍。

    “绿炎呢?”天天在一起的绿飞龙今天没有出现。

    “你忘了吗?今天又到了那个日子啊。”黑焰提醒他。

    绿炎每年总会有几天会离开云雾山。到哪里去,去干什么它从来不对昊风龙行和黑焰讲。别人不讲的事绝不主动去问是昊风龙行的习惯。但是到了这些日子,他心里总会觉得有些寂寞。

    “不知道绿炎要几天才回来?”黑焰也不喜欢绿炎的离开。

    “三、五天吧!每年都差不多。”

    “昊风!”远远有只飞龙呼唤“昊风,我忠实的朋友,我亲爱的伙伴,请回应我的呼唤吧!昊风”

    昊风龙行和黑焰面面相觑“风行!它不是出去旅行了吗?什么时候回来了”

    “昊风,我们还是快点走吧!”黑焰小心地建议。

    昊风龙行苦笑着说:“太晚了,它已经看见我们了。”

    飞过来的是一只棕色的红眼壮年龙。以飞龙们的角度来看,它是个英俊绝伦的美男子,而且深得雌龙们的芳心。它对朋友也很忠诚热情,平时慷慨大方,乐于助人,如果说它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

    “噢!昊风,从曙光女神刚刚揭开面纱,我就在追寻你的身影”——对,就是这个,它总是以“诗人”自居,每天都要为别人吟颂它的即兴之作。昊风龙行自己承认是对诗歌一窍不通的,但在认识了风行之后他也认清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飞龙这种生物是绝对不适合成为诗人的。也不能说他和黑焰不喜欢风行,他们只是一听到它讲话的方式就想逃走而已。

    “噢!昊风,你愿意听听你的朋友的请求吗?”

    “可惜啊,失去逃走的机会了!”昊风龙行和黑焰不约而同地这么想。

    “啊!我的朋友,在远离你们的日子里,我发现了什么啊!啊!那是幸福女神的裙摆上的宝石,那是天神宴会上的玫瑰”

    昊风无力的把头埋在手里:“那到底是什么啊?”

    风行眼睛里闪着光辉:“宝藏啊!巨大的宝藏。就象是幸运女神为我准备的厚礼”

    “宝藏?”黑焰的眼睛立刻就亮了“你找到宝藏了?”

    “噢!近在眼前啊!遥不可及啊!就象一位无情的情人,诱惑着我的目光,吸引了我的热情,却不肯来到我的怀抱!昊风,我忠实的朋友,你愿意帮助我得到它吗?”

    昊风龙行不解的问:“我?”

    “噢!昊风”

    用了好长的时间,风行才讲明白了它的经历:它在宁山山脉找到了一处以前盗贼的藏宝。可是因为通往藏宝的地点的路十分狭窄,庞大的飞龙根本无法进入。眼看着丰厚的宝藏就在眼前却无法到手,风行在那里焦急的徘徊了好几天,用尽了各种办法。就在快绝望时,蓦然想起了昊风龙行——这样的地方,昊风应该可以轻松的通过吧?于是它就兴冲冲的回来找昊风帮忙了。

    “昊风!”听完风行的话,黑焰兴奋地叫“我们去吧!”它当然也和所有的飞龙一样喜欢财宝,但还没有自己寻找到过财宝。在它的洞穴里藏着的小小的财富都是成年飞龙们送给它的。寻宝对于它来说吸引力太大了。

    昊风对于宝藏这种东西头疼的感觉远远大于兴趣,但看到黑焰高兴的样子,实在不忍心让它失望:“如果一定要我才行的话,我当然不会拒绝的。不过,你会让黑焰分享这次的寻宝吧?”

    “当然,我的朋友们,”风行对于昊风的话有点不快“你以为我会想独自占有它们吗?你以为我是想只利用你吗?朋友,你要向我道歉,你伤害了我的心灵。我的敏感的心啊!(昊风龙行和黑焰)当然我们一起去,一起分享我们四个咦?绿炎不在吗?你们三个不总是在一起吗?”

    黑焰抢着说:“绿炎又出去了!它每年这个时候都”

    “对了,是它的骑士的忌日呢。它每年都会去那个人墓前祭拜的。”

    “什么?绿炎的骑士?”昊风叫起来。

    “喔,你不知道吗,绿炎以前有个骑士的,后来他死了,绿炎才又回到云雾山来。”

    昊风黯然地叹了口气。对飞龙来说,和骑士之间的感情超越了一切其他的感情。即使那名骑士死了,飞龙也会把他牢记在心里,并且认为自己的灵魂中有一部分骑士的灵魂残留着,永不再允许其他人骑乘自己。昊风在云雾山认识很多过去拥有骑士的飞龙,听他们描述对逝去的骑士的怀念,他深深明白这种感情。一直以来昊风都悄悄地以为自己过去或许是一名龙骑士,而一直陪伴、照顾自己的绿炎,应该就是自己过去骑乘的飞龙吧?现在知道了绿炎有一名骑士,但不是自己,也就是说,对绿炎来说,自己并不是最重要的人。这让昊风有点失落。

    “昊风,你听到了没有?绿炎有骑士呢,它都没有对我们说过。”黑焰在那里天真的说着“我也想要个骑士。昊风,你来做我的骑士吧!”

    “我不能成为龙骑士的呢。因为我是半只飞龙啊!”其实昊风龙行自己也不明白“半只飞龙”是什么意思。但当年金龙王就是这么对他说的“昊风龙行,你就象拥有半个飞龙的身体,所以你以后就在云雾山放心的生活下去吧,我们会把你看成自己的同类的。”

    风行打断了他们:“那么你们决定要和我一起冒险吗?那么我们可以出发吗?朋友们,时间女神在吹起号角了。她在催促我们这些犹豫不决的飞龙们了。”

    昊风说:“是的风行,如果你原谅我刚才的无礼的话,我们随时都可以跟你走了。”

    “噢,昊风!我怎么会责怪我的忠实的朋友呢!”风行高兴的说“我们三个一起去寻求那迷人的财富吧。”

    他们真正出发,却已经是下午的事了。因为兴奋的黑焰把自己要出去寻宝的事传遍了云雾山,花了好长时间去告诉它所认识的每一只飞龙。当最后在几百只忙着祝福、叮嘱、忠告的飞龙群里脱出身来,昊风龙行都要开始后悔答应这次寻宝了——好象热情在没出发前就被消耗光了一样啊。不知道那些敬畏飞龙的种族知道了真相会怎么想:有的时候,飞龙们其实是些婆婆妈妈的家伙呢!

    但当他们离开了云雾山脉,看着面前陌生的美景,昊风龙行开始觉得不管怎么说,离开云雾山来一次长途旅行,或者是不坏的主意

    大约飞行了三天,呈现在眼前的是无边无际的草原。在这种渺无人迹的地方,风行和黑焰降低了飞行的高度,几乎是掠着草尖划过。很少离开云雾山的黑焰第一次看见广阔的草原,显得非常兴奋,不断的加快着飞行的速度。昊风龙行紧紧的抓住黑焰背上的刺角,迎风昂首,也觉得胸口豪情澎湃,放声高歌起来:

    “我们用风作双翼

    我们用火作眼眸

    我们饮用情人眼泪酿的酒

    云做鞍鞯风做马

    天涯无处可还家

    我们离弃了故土

    我们遗忘了前尘

    我们在天的帐幕下休寝

    剑胆琴心晶莹剔透

    这辈子注定不长寿

    我们的命运只烙着‘自由’两个字

    我们在历史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停留”

    “昊风,你也是个诗人呢!这真是动听的歌呢!”风行赞美着。

    昊风没有听到他的话。

    昊风龙行的耳边听到的是草原上的风声、马鸣;听到勇士们趁醉纵马高歌:“剑胆琴心晶莹透,这辈子注定不长寿”听到征战厮杀声;听到日暮的号角声;听到女子温柔的声音叫着“昊风扬”

    “昊风!”

    “昊风”

    “啊!”昊风龙行回过神来。耳边的幻觉已经消失了。因为从草原上经过,才会想到这些吧?

    黑焰问:“你刚才怎么了?和你说话都不回答。”

    “这片草原实在太美了,我刚才好象听到了游牧民族的声音呢!”

    “游牧民族?那是什么啊?”黑焰天真的问。

    “游牧民族就是骑着骏马,放牧牛羊,在大陆上漂泊的,象风一样的民族。”

    听着他们的问答,风行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对于昊风龙行和黑焰的过去,所有的成年飞龙都知道一些,虽然不象金龙王那么详尽,但已经足够风行在心里描绘出事情的轮廓了。“虽然龙王陛下对他的记忆所使用的封印确实十分强大,但是,也许是他自己根本不想记起往事吧。”看着正和黑焰说笑的昊风,风行心想:“那样的往事,好事不要记得的好啊!就让他永远这样在龙族生活下去吧。我们都会好好的爱护他,把他当作自己的族人,以弥补他为龙族所受到的伤害!”

    飞龙快速的飞行,很快把草原甩在了后面,眼看前面有了人类的村庄,风行和黑焰又上升到云层的上面,以避免好奇的目光。

    昊风和他们交换着对将要进行的冒险的看法,已经把游牧民族的声音藏到了心的角落里。或许正如风行所想的,他自己也在无意中躲避着“回忆”这件事吧?

    现在宁山山脉已经浮出在地平线上,他们的目的地就要到了

    宁山山脉,就是希望安宁的意思。

    古时候附近的居民为它取了这个名字,祈祷它能太平安定。但只是一个寄托了善意的名字显然不能改变这座山的处境。

    宁山山脉处于三个国家的交界处,政治上处在三不管的情况下。加上地形复杂,山势险峻,自古就是盗贼出没的场所。历史上也有过几次三国联合的大规模的围剿,但都没有什么很好的效果。直到三百年前,横贯大陆的公路建成,商队纷纷改道这条更安全、快捷的路线,这里的盗贼才因为“生意”日见萧条而逐渐消失。本来就人烟稀少的宁山山脉就终于成为了荒僻的不毛之地,只是盗贼们藏宝的传说还在世间流传着,引着冒险者的脚步。

    危险的地形、山中饱含恶意的各种居民和盗贼们留下的机关夺取了大多数到访者的生命。只有极少数的人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当这些人把自己的幸运带到外面的世界上后,人们的眼里便只看见他们那闪耀着黄金色彩的美梦,因而忘记了,寻宝之路是用尸体和死亡铺就的。于是又有更多得人把实现野心的希望寄托在这里。

    风行会来这种地方寻找宝藏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进入群山之中,下面的景色变的越来越越险恶。触目可及的都是悬崖陡壁和湍急的河流。有的地方古木参天,覆盖着遮阳蔽日的原始森林。有的地方则怪石林立,寸草不生。也许是出于心理作用,这个地方给昊风的,就是浓厚的死亡气息。

    茂密的森林中隐约可以分辨出食肉植物的影子。刚刚掠过的山岭上,看到飞龙的食人魔正在躲避逃窜。而在眼前的断壁半空中生长的树上,又看到了一具白骨(昊风由衷地希望这个人是在跌落山崖时就已经死去了,而不是在那种地方在恐惧和痛苦的煎熬下慢慢死去)。一只沼泽中生存的地龙向空中的近亲发出挑衅的吼叫。黑焰回应似地长吼了一声,风行却对这种生活在泥泞中只会爬行的家伙不悄一顾,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喷出一团夹着火星的黑烟。

    “这是个不欢迎外来者的地方啊。”昊风在心里这么想。

    飞龙们却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只要是有风流过的地方,就是飞龙的王国。它们是最强大的生物,所以它们有资格蔑视所有其他的种族。可以飞翔于长空的翅膀,可以操纵火、风和闪电的天赋,强大自成一系的魔法,力大无比的爪子,坚不可摧的皮甲——没有任何生物可以面对拥有这一切的飞龙的怒火而能不心惊胆寒。即使自古以来的屠龙英雄们,也没有孤身一人斩杀飞龙的记载,正面和一只飞龙战斗,至少需要英勇的战士,强有力的魔法师和过人的勇气。

    来自其他种族的敬畏就是飞龙骄傲的来源。这种骄傲深深地渗入了每一只飞龙的生命本身。当然也深深地感染了昊风龙行。

    昊风龙行分享着飞龙们的骄傲,但又会为自己是人类的事实自卑——这种压力不是来自飞龙们,而是来自他自己的内心。一方面他是个不善言谈、容易羞涩、有着比实际年龄更天真的心态的大男孩;另一方面,因为过去的经历所留下的伤痕依旧留在他心里(即使从记忆中抹去了,伤痕却还在那里,常常引起他本人都不解来源的痛苦),所以沧桑和悲哀总在他的眼神里藏的很深。当他试图用冷漠掩饰羞怯,用开朗掩饰苍桑时,个性就开始变得很有些奇怪了。

    “昊风真是个别扭的家伙!”有一次跟昊风闹了不愉快后黑焰曾这么大声宣称。

    基本上来说,飞龙们是同意它对昊风龙行的这个评价的。

    眼前出现了褐红色的山岭。赤裸的岩壁,呼啸的山风组成了一片不毛之地。在怪石嶙峋的狭窄山峰之间穿越,就连飞龙也不得不放慢了速度。“呯!”黑焰的翅膀扫过山壁,一块大石头滚落下去。在深黑的山谷里,很久之后才听到落地的回音。

    风行和黑焰降落在谷底。

    这是弥漫着潮湿的空气。长年不风阳光的日子使这里的植物都生长的扭曲萎缩,就如同周围爬满了的各种蛇虫一样,古怪而丑陋。

    昊风龙行从黑焰背上跳下来。

    四处蛇虫逃避飞龙时“梭梭”的爬动声;风在山谷上方盘旋着犹如哭泣般的声音;沼泽冒出气泡的声音

    “当年的盗贼们竟然能把宝藏藏到这里,还真是不容易啊!”昊风在心里叹息“人为财死这句话还真有道理呢!不过,飞龙们也”

    黑焰兴奋地摇头晃脑,跺着脚,发出表示高兴的“呜呜”声(只是山谷里的生物们不知道它这是高兴,逃跑的速度更快了)。风行总算要矜持些,放眼四望,开始吟诵自己的新诗:

    “啊!闪耀的星辰啊!

    象我不安而羞涩的心

    啊!逃窜的蛇虫啊!

    象我骚动的情绪

    啊!苦苦追寻的宝藏啊!

    啊!”

    昊风和黑焰:“”昊风无奈地叹口气。他已经看见在一丛被推撞的乱七八糟的树丛后的那个洞口。显然,洞口曾以极为坚韧的态度承受了火焰和飓风的袭击。因为洞口堆积的石块和上面火焰的痕迹都说明,风行用了不止一种办法想扩大洞口,好使原本一个平常人类都要弯着腰才能进入的洞口,变成一只飞龙可以进入的大小。

    “就是这里吗?”

    风行点点头:“在洞的深处,有着巨大的宝藏——我的感觉是这么告诉我的。”

    昊风龙行当然不会怀疑飞龙对宝藏的感知能力,那是绝对不会出错的:“那么我一个人进去,你和黑焰在这里等我。看住黑焰,别让它乱跑!”对于黑焰,昊风龙行抱着一种父亲和兄长般的责任感。

    现在的黑焰已经完全激动的不知所措了。它正用翅膀扑打一条巨蛇,它这么做只是为了发泄心里的高兴,并没有伤害对方的意思——一般来说,飞龙出于高傲之心,轻易不会去伤害弱小者的(只是,巨蛇这种生物也算弱小吗)

    风行不屑地一脚把已经吓的半死的大蛇踢到一棵树上——如获大赦的蛇飞快的逃到了暗处。“啊!昊风,我会象月神守护者一样,寸步不离的看着它的。”

    “黑焰?”

    “我也想去!”

    “黑焰!”

    “好吧,我会呆在风行身边的”黑焰不甘心的回答。

    开始曲折的山洞在走了大约一百米后豁然开朗,进入了一个天然的溶洞。不是拂过的微风说明这里通风良好,所以昊风龙行没有点燃火把来试探。——他有一项连飞龙都没有的能力。他的眼睛在黑暗里也可以看清东西。即使用强大的魔力伪装和隐藏起来,也不能瞒过他的眼睛。总之,昊风龙行的眼睛有可以看清事物真相的能力,这使他没有花费什么力气就躲过了洞穴里天然的险阻和人为布置的魔法机关,反到是几种单纯的手工机关让他认真应付了一下。

    一路走来,昊风龙行至少看见了十几具白骨。

    有被暗箭贯穿身体的;有被利刃削掉头颅的;有被巨石压成粉碎状的;有被火焰焚烧过的其中一具白骨,被长枪钉在墙上,因为盔甲的缘故没有散落。昊风龙行看到他已经化为枯骨的手里,紧紧握着一样东西。一条应该属于女性的项链。大约是他拼着最后一口气,把心爱的人的赠品握在手里的吧?昊风龙行只能把他放下来,使他可以躺在地上(虽然他已经不会有什么感觉了,可几百年一直站在死去的地方,也太可怜了。),把他握着的手放在他胸前。不知道他和他的爱人有什么样的故事,可是,当初不要分离来寻找什么宝藏,守侯在情人的身边不是会更幸福吗?

    一般人自己既然身处险地,即使同情应该也不会去做这些事吧?昊风龙行自认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可他在一路上,把滚落的骷髅头放会身体边了,把枯骨从水里捞起来了等等,这样的事他不知做了几次。如果这时有人说他心肠软,他自己大概都会觉得好笑吧。就算不记得从前,他也可以肯定自己曾是度过戎马生涯的人。肯定杀过人吧?只是不知道,那时的自己是为何而战?杀死的又是什么样的人?

    来到一道石门前,昊风龙行大概明白,要寻找的东西就在门后了。

    看起来需要三、五个人才能推动的门,昊风龙行轻易的就拉开了。如果有人看到,想当然的会吃惊吧。

    在没有光线的黑暗的地方看来,堆积成山的金币和宝石与石头有什么区别呢?自身能发光的宝石十分稀少,这些需要反射别的光源才能体现夺目光芒的东西,为什么会打动许多生物的心呢?

    昊风龙行没有点起火矩欣赏这些东西,只是有所感触的摇摇头,开始把东西往随身带来的袋子里塞。要把它们全运出去不知需要几趟呢?

    昊风龙行感觉到有人在看着自己,抬起头来看到那名女子时并没有大惊失色——应该说,他惊讶到连大惊失色都忘了。不是因为这里竟然有人在而吃惊,而是因为他透过那名女子的身体,看到了她背后的墙壁。

    鬼魂?

    ——看到这样一名穿着神官的白色礼服出现在这种地方,并且象影子一样虚无的女子,任谁都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个词。

    昊风龙行和女子对视了良久。

    沧桑、悲哀和透明的寂寞

    昊风龙行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这些。

    “不好意思,打扰您一下。您可以看见我是吧?”女子很有礼貌的问。

    难道自己有成为召唤师的天分,不但看见了鬼魂,还能听见她说话?昊风龙行不知道对待鬼魂应该用什么礼节,所以没有回答。

    “我是可蕊。可以请教您的名字吗?”

    “昊风龙行。”

    “我等了四百年了,就是希望能遇到象您这样的人。您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不愿意吗?那不好意思,打扰您了,您请继续。对了,那个水晶饰品里有我的灵魂,请您带出去后随便丢到什么地方吧,免得我会打扰到您。”

    “水晶饰品?”昊风龙行看到手里抓的一大把东西里正好有条水晶项链。

    “那东西不值什么钱,您不用舍不得丢。”可蕊说完,象轻烟一样不见了。

    昊风龙行把水晶饰品放在一边,继续往袋子里装东西,过了一会才问:“喂,你就这么放弃了?难怪四百年都没人帮你。”

    “你是我第一个遇见的可以看见我的人。”她再次出现在宝石堆上,托着下巴看着昊风龙行“说起来,我都快忘了人长什么样子了。”

    “等了四百年,一点都不在乎的放弃吗?”昊风龙行不解的问。

    “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啊!”可蕊微微一笑“不问你一声吧,就觉得自己已经等了四百年了。问你吧,其实啊,我自己好象已经猜到答案了呢。再去追寻的话算了也好呢。”

    昊风龙行又忙碌了一阵子,看到可蕊还在那里,问:“你不是说要算了吗,怎么还不走?”

    “去哪里?我的灵魂在这里,除非你带走那条项链我才能离开。”

    “你不是说要算了吗?想开了,就快到天国或地狱去吧。或许还可以得到不错的来生。”

    “咯咯!”可蕊笑起来“你当我是鬼魂啊!你以为自己是召唤师吗?你不知道只有召唤师才可以看到听到鬼魂的吗?”

    “那你是什么?难道是还活着的人?”

    “我已经死去四百年了。活着时我是一名神官,精通灵魂魔法,所以在临死时,把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抽出来。当时死去的只是我的身体,而我的灵魂就附在那个饰物上继续存在着,等待可以帮助我的人出现。”

    “那你以后会怎么样?”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呢。等到法力消散,大概就会消失了吧?”

    昊风龙行有点吃惊:“不能再到天国或地狱吗?”

    “不知道啊!我第一次使用这种只看过记载的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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